牡丹江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市完成税收总额4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其中,国家税收28.0亿元,增长24.1%;地方税收13.3亿元,增长24.6%。 截止到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528.8亿元,比年初增加24.7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80.3亿元,比年初增加4.9亿元。其中,人民币短期贷款120.3亿元,比年初增加14.9亿元;工业贷款17.1亿元,比年初增加1.5亿元;商业贷款30.1亿元,比年初减少1.2亿元。 全市保险业实现各种保费收入13.2亿元,比上年下降0.3%。其中:寿险保费收入11.0亿元,下降3.4%;财产险保费收入2.1亿元,增长19.3%。全市赔付金额7.3亿元,增长109.5%。其中:寿险给付额6.1亿元,增长139.2%;财产险赔付额1.2亿元,增长26.7%。 九、教育、卫生和科学技术 全市现有高等院校7所,招生1.5万人,在校生4.6万人,毕业生1.2万人;普通中学159所,招生4.4万人,在校生13.8万人,毕业生4.7万人;普通小学477所,招生2.6万人,在校生14.6万人,毕业生2.8万人。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面启动,参合率达到92%,乡镇卫生院改造达到70%,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85%。 全年共有5项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共进行各项专利申请299件;共获授权专利240件。 十、文化和体育 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7个,文化场馆10个,公共性图书馆8个,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100%,有线电视用户达到41.9万户,比上年增加2.6万户。 全市在省以上竞技比赛中共获得金牌45枚,其中,获得省级以上金牌41枚:拳击8枚、举重13枚、柔道4枚、摔跤6枚、散打4枚、田径6枚;获得银牌35枚、铜牌32枚;获得国家级以上金牌4枚。 十一、人口、能源和环境保护 截止到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77.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69.8万人;在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147.7万人,农业人口122.1万人。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比例为50.4:49.6。全市出生人口2.1万人,死亡人口1.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7‰。 初步测算,全市能源消费量为546.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同期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为9.2万吨标准煤,增长6.1%;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为331.1万吨标准煤,增长4.2%;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为102.7万吨标准煤,增长14.9%;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为103.9万吨标准煤,增长15.7%。万元GDP能耗为1.4178吨标准煤,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下降4.2%。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5天,良好以上天数占全年的86.3%。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252元,比上年增长15.1%;人均消费支出7451元,比上年增长17.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3%。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8.8%达到5569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0%。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6905元,比上年增长26.5%。城镇登记失业率3.7%。 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40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5亿元。其中,城镇居民储蓄余额为331.5亿元,农村居民储蓄余额为70.0亿元。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25.5万人,比上年增长3.3%;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7.8万人,比上年增长0.8%;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1万人,比上年增长19.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0.0万人,比上年增长12.4%。 注:1、所列地区生产总值和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所列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同时在牡丹江统计公共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