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金融形势健康稳定。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5.68亿元,比年初增加18.20亿元,增长23.5%。各项贷款余额48.65亿元,比年初增加7.30亿元,增长17.6%。存贷比50.8%,下降2.5个百分点。 保险业增势平稳。全县共有保险单位22个。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3367万元,同比增长2.4%;保险营业支出6626万元,同比增长38.3%。 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县各类学校在校学生42349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6613人,同比下降9%,高中入学率86.67%;中职在校生2524人;初中生在校人数为12358人,同比增长10%;小学生在校人数为20854人,同比下降9%,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加固重建校舍1.3万平方米,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61.69万元,补助农村中小学取暖费80万元,发放高中生助学金99万元、中职生资助金137.17万元,免除中职生学费27万元,为348名贫困师生发放救助金26.21万元,政府助学金资助学前困难儿童875人、金额52.5万元。 科技事业取得新成果。全年专利申请总量400件,增长25.0%;专利授权总量299件,增长17.3%;共争取国家和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2项,取得科技成果20项,在全市科技表彰大会上获得14个奖项。 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拥有卫生机构75个(医院9个),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198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03人。全县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7.6人,同比增加0.5人,万人拥有病床32张,同比增加1.6张。全年全县卫生机构共诊疗83万人次,住院3万人次,健康检查18万人次。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年末拥有文化馆、文化宫、博物馆、图书馆各1个,图书馆图书总藏量3万余册。广播人口覆盖率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9%,电视节目每周播出时间231小时,无线广播平均每日播音时间9小时50分钟。 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全年共举办各类运动会45项次,参加竞赛的运动员达2.5万人次,向省市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13人,我县运动员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牌231枚,其中洲际以上级金牌7枚,国家级金牌8枚,省级金牌7枚,市级金牌106枚。 十、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乡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和面积分别达到63.8公里和184.4万平方米。城乡重点项目建设稳步实施,锦东新区迎宾大道全线贯通,建设了6处绿地公园,玫瑰湖湿地西航道拓宽改造完成,玛钢主题公园全面启动,新220国道即将完工,新天地商务中心、新生活家居广场等片区建设全面启动。 公用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管道天然气供气量3152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量513吨,天然气和煤气用气人口6.4万人。集中供热面积177万平方米。全年自来水供水量506万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14亿千瓦时。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林木覆盖率达33.2%,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县城累计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15平方公里,烟控区覆盖率100%;环境噪声达标面积10.1平方公里,县城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7.3%;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值分别为0.097毫克/立方米、0.042毫克/立方米、0.02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十一、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 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42801人,养老保险费共征缴18191万元,当期收缴率为100%,新增扩面人员4004人,企业缴费人员净增4114人,清欠339万元,支付816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6296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1224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10123万元,收缴率达98%,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965万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位部分共收缴8486万元,支付8164万元;工伤保险金收缴770万元,支付595万元;生育保险收缴424万元,支付128万元;失业保险金收缴2168万元,支付2216名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979万元。新农合人均筹资额提高到250元,参合人数增加到27.4万人,先后为89.9万人次报销4400万元。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县应参保人员19.27万人,已登记参保人员182139人,参保登记率达94.5%。共征缴养老保险费6384万元,人均收缴176.84元,支出合计3449万元。为被征地农民开设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 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进一步提高。城镇低保标准达到30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1800元。全县1642人享受城镇低保,8448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1451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现有集中供养床位915张,入住五保对象83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1%,标准每人每年达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达到2300元。五保对象1030人,全年共支付供养资金280万元。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为760个大病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149.9万元。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县所有镇(街道)、村(居)建立了慈善机构,成为全省第一个将慈善机构普及到村(居)的县(市、区)。累计募集善款4228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6176人次,支付善款3315万元。 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新建康复站39个,为7039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档立卡,为1800余名残疾人发放康复器材,为197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护理服务,为32名贫困肢残人安装假肢,对3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服药救助,为1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对12名残疾人实施大病救助。 十二、人口与居民生活 人口数量保持低速均衡增长。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达373453人,同比增长0.2%。全县人口出生率8.6‰,死亡率5.9‰,人口自然增长率上升2.7‰。全县男女性别比为100.4。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7125人,安置城镇就业32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开展就业培训2792人,创业能力培训217人。发放“4050”公益性岗位补贴81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929人250万元;发放61名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08万元。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较快。城乡居民人均储蓄余额15400元,比年初增加2335元,增长17.9%。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24760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02元,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490元,同比增长15.9%。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1.83:1缩小到1.76:1。 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387元,增长10.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76%。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2辆,摩托车68辆,电脑80台,空调器110台,电冰箱96台,移动电话226部。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160元,同比增长24.1%。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汽车7辆,摩托车55辆,电脑19台,空调17台,电冰箱40台,移动电话178部,住宅电话52部,洗衣机56台,电视机113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