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3.1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全县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7.7平方米,人均比上年增加1.9平方米。(县统计局) 注: 1、本公报2011年统计数据为全市统一统计口径。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自2011年起由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指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和零售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5、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在消费支出中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