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为5.57亿元,增长40.6%;累计完成邮政行业业务收入6.3亿元,增长33.9%。在邮政业务中,函件业务量25.3万件,下降13.8%;订销报刊累计数3584.5万份;快递1114.8万件,增长57.7%。
全年旅游接待总人数5557.8万人次,增长18.2%;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19.4万人次,增长2.8%;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434亿元,增长20.1%。其中,实现旅游外汇收入6440万美元,增长4.2%。全市拥有旅游星级宾馆饭店85家,各类旅行社61家。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2017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69.5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7亿元,增长11.7%。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74.2亿元,增长17.1%,占比68.9%;非税收入33.4亿元,增长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1.4亿元,增长5.8%,其中教育支出54.8亿元,增长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亿元,增长13.2%;科学技术支出4.3亿元,增长25.7%;医疗卫生支出35亿元,增长2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亿元,增长6.9%。
201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66.3亿元,比年初增加231.5亿元,增长11.4%;住户存款1287.1亿元,比年初增加140.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292.3亿元,比年初增加155.2亿元,增长13.6%;住户贷款376亿元,比年初增加51.1亿元,非金融机构及机关团体贷款916.2亿元,比年初增加104.1亿元。
2017年末,全市拥有地市级保险机构33家,共完成保费收入64.62亿元,增长23.16%,赔付20.51亿元,增长5.67%。其中,寿险公司14家,全年完成保费收入47.81亿元,增长23.96%,给付金额12.32亿元,增长6.63%;财产险公司19家,保费收入16.82亿元,增长20.96%,赔款金额8.20亿元,增长4.27%。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2017年,全市拥有幼儿园585所,在园幼儿11.71万人;小学426所,招生人数4.18万人,在校人数23.86万人;初中153所,招生人数3.51万人,在校人数9.69万人;高中24所,招生人数1.65万人,在校人数4.89万人;特殊教育学校7所,招生106人,在校人数719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65%。中等职业学校17所,其中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等技术学校7所;招生7912人,在校生22245人,其中普通中专招生人数3296人,在校9105人。拥有普通高校6所,招生1.41万人,在校生5.14万人;成人高校1所,招生175人,在校生462人。全市基础教育学校教职工总人数为3.94万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10507人,小学教职工13048人,初中教职工10791人,高中教职工4872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208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2281人;高校教职工4066人。
2017年全市安排市级科技项目80项,科技投入1500万元;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55项,科技投入2341万元。专利申请4056件,增加535件;专利授权1624件,增加188件。全年共登记科技成果37项,获省级科学技术奖励17项,其中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7项,中小企业创新奖3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7年末,全市文化系统拥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7个,艺术表演场所6个,公共图书馆8个,藏书147.5万册,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0个,文物事业机构23个。全年共举办艺术活动1725次,观众人数达到149.45万人。举办群众性文化展览次数56次。博物馆12个,有陈列展览44个,参观人数达到174.46万人。
2017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馆3372个,其中主城区768个。全年共举办市县级以上群体比赛300余场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人。全市共有等级以上裁判员1094人,其中一级裁判119人,二级裁判975人;等级以上运动员609人,其中一级运动员27人,二级运动员582人。
2017年末,全市拥有医院58家,其中综合性医院32家,中医医院8家,中西医结合医院2家,专科医院1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1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48个,卫生院123个,村卫生室1955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484个。专业卫生机构39家,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专科疾病防治医院5个,妇幼保健院7个,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0个。卫生技术人员2740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469人,注册护士12570人。全市共有病床床位25563张,其中医院18245张,基层卫生机构5916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02张。全年共诊疗患者2396.1万人次,其中医院诊疗896.1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1391.8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诊疗108.2万人次。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7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119.87万户,户籍总人口346.16万人,其中男性181.98万人,女性164.18万人;常住人口341.8万人,其中:城镇188.4万人,乡村153.4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1%。全年出生人口5.11万人,出生率为14.8‰;死亡人口5.07万人,死亡率为1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11‰。
2017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518元,增长9.6%。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17541元,增长12.9%。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55平方米,增长2.5%。
2017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3元,增长10.1%,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04: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761元,增长14.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9.1平方米,下降1.5%。
201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57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0.82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2%。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5614人,企业招聘各类人才1.82万余人。全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40.24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5.76万人次,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2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14.6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6.4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0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0.27万人;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257人次;年内征缴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费36.22亿元。全年共立案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409,结案1372件,其中劳动者胜诉1102件,用人单位胜诉124件,双方部分胜诉14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