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9-03-18 沧州市统计局
 
全市拥有群众艺术馆18个,县(市、区)文化馆17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91个。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17个,总藏书量219.4万册,其中市级图书馆1个,藏书量95.6万册。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15家,有线电视用户49.7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31.6万户。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均为100%。
 
全市A级旅游景区31个,其中,4A级以上景区2个。星级饭店19家。全年接待国内游客2112.0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47%,创收196.13亿元,增长20.79%;国际游客3.72万人次,增长12.02%,外汇收入1239.19万美元。
 
全市体育场馆30个。全市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1185人。全年共获省级以上奖牌188.5枚,其中,金牌47枚,银牌54.5枚,铜牌87枚。
 
十一、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
 
2018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9268个。其中,医院197个,卫生院170个,社区卫生机构105个,村卫生室7203个。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41019张。其中,医院33884张,卫生院5488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4张。卫生技术人员4492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909人,注册护士16719人。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12.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78.4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4.0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372.31万人,增加1.25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683.5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73.07万人,居民参保610.49万人。失业保险覆盖人数38.1万人。工伤保险覆盖人数60.66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16.92万人。生育保险覆盖人数61.3万人。
 
全市注册登记的提供住宿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119个,其中,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91个,儿童收养救助服务机构16个,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2个。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593个,比上年增长5%。2018年全市结婚43712对,离婚21263对。
 
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2.39亿元,保障居民6.6万人,其中,城市居民0.9万人,农民5.7万人。2018年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2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50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应急管理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3597公顷。林业重点工程(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完成造林面积4240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18%。全民“四旁”植树313.7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为31%。
 
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1511.74万吨,比上年减少3.83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78%。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优于二级天数188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5天,比上年减少10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下降10.6%,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下降2.9%。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70起,死亡52人,直接经济损失898.58万元。
 
说明:
 
1、公报中数据为统计快报数。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公报中部分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