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9-03-19 宁波市统计局
 
注:(1)本公报所列2018年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2013年以来的地区生产总值已包含研发支出。
 
(3)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5)原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已统一改称为特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