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年养老保险覆盖人数186.46万人,比上年增长8.2%;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69万人,增长8%;养老保险发放人数78.87万人,增长1.9%;累计发放养老保险金58.06亿元,增长13.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为99%和98%。
全年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7万人,比上年下降10.6%;医疗保险发放人数51.4万人,下降35.3%;支付医疗保险基金22.51亿元,增长1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8.2%。
全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17万人,比上年增长3.4%;工伤保险发放人数0.11万人,增长34%;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918万元,增长30.1%。
全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7.51万人,比上年增长4.3%;生育保险发放人数0.6万人,增长22%;支付生育保险待遇4451万元,增长35.9%。
全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85万人,比上年增长1.7%;失业保险发放人数0.44万人,增长100%;发放失业保险待遇4464万元,增长159.2%。
全年纳入城镇最低保障人数7.64万人,比上年下降22.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92亿元,下降7.9%。全年纳入农村最低保障人数25.68万人,比上年下降24.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99亿元,增长8.9%。
全年抚恤和补助优抚人员4.94万人,比上年下降2.0%;抚恤和补助支出3.94亿元,增长16.9%。全年优待优抚人数1.8万人,比上年增长42.8%;优待优抚支出2484万元,增长18.8%。
全年供养五保户人员1.44万人,五保户供养支出8388万元。
民政部门认定并实施的医疗救助:全年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6.93万人,比上年增长3.4%;资助支出813.3万元,下降69.5%。全年直接救助5.31万人,比上年下降16.8%。其中,住院救助4.7万人,下降20.2%;门诊救助0.6万人,增长26%;救助支出10331万元,下降8.2%。
年末有有社区服务中心307个,增加4个;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85.6%,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年末有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101个,比上年减少18个;有床位数13911张,下降10.9%;年末收养在院人员5522人,下降22.2%。年末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99个,比上年增加3个;有床位数7206张,增长50%;年末在院人数5215人,下降13.2%。
十四、资源、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
全年建设用地土地供应总量6604.7亩,比上年下降46.5%。其中,工矿用地605.4亩,下降51.2%;商业服务业用地1385.8亩,下降10.2%;住宅用地3037.5亩,下降2.6%;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576亩,下降75.5%。
年末实有森林面积76.4万公顷(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修订数据),比上年增长6.2%;森林覆盖率达到62.1%,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年末共有森林公园5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个。全市共有动植物自然保护区7个,保护区面积13.97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11.4%。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9%,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90%,国控出境断面地表水水质由III类提升至II类,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全年降水量1027.5毫米,比上年下降12.6%;日照时数1459小时,比上年增长3.9%;平均气温16.8℃,与上年持平;平均相对湿度77.5%,比上年升高0.1个百分点。
经省统计局审定,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342.5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3%。全年单位(万元)GDP能耗0.5456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5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399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28%。全年关停“散乱污”畜禽养殖场36家,关闭拆除砖瓦窑80家,淘汰燃煤锅炉44家,完成燃煤锅炉替代电量1355万度;取消、降低和减免企业收费8项,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降低1.5亿元。河(湖)长制全面落实,3754名河(湖)长开展巡河15.5万次。
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8起,比上年增长76.8%;死亡57人,比上年下降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1.32人,比上年提升10.8%。全年发生火灾事故761件,比上年下降3.3%,死亡5人,上升66.7%。全年发生各类生产伤亡事故37件,比上年下降35.1%,死亡人数39人,下降36.1%;全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6人,比上年减少40.2%。
全年各类案件立案35834件,比上年增长24.7%;立案涉案人数87435人,增长17.7%;刑事案件立案(一审)1354件,增长0.2%;涉案犯罪人数2501人,增长8%;被告判决生效人数1262人,增长11.7%;民事案件结案数19357件,增长16.3%。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17个,与上年持平;有律师170人,增加2人。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4.11万公顷,比上年下降18.6%。其中绝收面积0.09万公顷,下降37.3%。全年农作物因洪灾、旱灾、雪灾、低温冻害以及地质灾害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500万元,比上年下降27.6%。全年发生森林火灾15起,比上年减少1起,森林火灾受灾面积8.06公顷,下降32.9%。
十五、扩权试点县经济
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是全省扩权试点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412.97亿元,比上年增长7.9%,增速低全市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5.2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18.23亿元,增长9.0%;第三产业增加值129.54亿元,增长8.1%。民营经济增加值246.26亿元,增长7.9%,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59.4%上升到59.6%。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42.71亿元,增长9.6%,工业化率为34.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0%,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14.5亿元,比上年增长40.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79.16亿元,同口径增长10.3%。其中工业投资76.96亿元,下降37.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95亿元,同口径增长11.8%。接待游客2104.11万人,增长15.0%;实现旅游总收入180.67亿元,增长2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亿元,下降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69亿元,增长1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84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47元,增长9.8%。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675.88亿元,比上年增长0.6%;贷款余额344.89亿元,增长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