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贵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推进“稳中求进攻坚年”各项工作,集中力量打好“十场攻坚战”,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纵深推进“五大振兴”,全市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向好发展。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2年贵港市生产总值(GDP)1572.1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2%,两年平均增长4.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7.87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556.34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737.89亿元,增长2.9%。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7.7%:35.4%:46.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3.2%、34.1%、42.7%。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116元,比上年增加1480元,增长2.8%。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65.1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70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35.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1.8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0.9%。全年出生人口4.05万人,出生率9.30‰;死亡人口3.15万人,死亡率7.24‰;自然增长率2.06‰。
表1 2022年贵港市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市户籍人口 |
565.10 |
100.0 |
其中:城镇 |
143.46 |
25.4 |
乡村 |
421.64 |
74.6 |
其中:男性 |
300.60 |
53.2 |
女性 |
264.50 |
46.8 |
其中:0-17岁 |
139.64 |
24.7 |
18-34岁 |
142.37 |
25.2 |
35-59岁 |
201.53 |
35.7 |
60岁以上 |
81.56 |
14.4 |
全市常住人口 |
435.56 |
100.0 |
其中:城镇 |
221.86 |
50.9 |
乡村 |
213.70 |
4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