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自治区、州党委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在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69.52亿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8.81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1227.18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643.53亿元,增长2.6%。三次产业占比结构为13.8:56.5:29.7。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4260元,比上年增长4.9%。
图3 2017年-2021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20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81人。全年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14.02万人次。
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1.6%,分类别看,交通通信类上涨5.8%,居住类上涨1.1%,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0.8%,食品烟酒类上涨0.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1%,衣着类上涨1.0%,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5%。
表1:2022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 标 |
比上年涨幅幅度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 |
1.6 |
食品烟酒 |
0.9 |
衣着 |
1.0 |
居住 |
1.1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1.1 |
交通和通信 |
5.8 |
教育文化和娱乐 |
0.8 |
医疗保健 |
-0.1 |
其他用品和服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