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国家统计局
2024年2月29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1260582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2589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688238亿元,增长5.8%。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8.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4.6%。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4.3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向下拉动国内生产总值0.6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5.2%。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9358元,比上年增长5.4%。国民总收入[3]1251297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全员劳动生产率[4]为161615元/人,比上年提高5.7%。
年末全国人口[5]1409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902万人,出生率为6.39‰;死亡人口1110万人,死亡率为7.87‰;自然增长率为-1.48‰。
表1 2023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
全国人口 |
140967 |
100.0 |
|
其中:城镇 |
93267 |
66.2 |
|
乡村 |
47700 |
33.8 |
|
其中:男性 |
72032 |
51.1 |
|
女性 |
68935 |
48.9 |
|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6] |
24789 |
17.6 |
|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
86481 |
61.3 |
|
60周岁及以上 |
29697 |
21.1 |
|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
21676 |
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