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吉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振兴发展任务,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扩内需、优结构、提信心、防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省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吉林全面振兴迈出坚实步伐,展示出新气象、新活力。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531.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4.75亿元,比上年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4585.03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7301.40亿元,增长6.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3.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9%。
图1 2019-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3]
图2 2019-2023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
年末全省总人口为2339.41万人,人口减少数量由上年的27.68万人下降至8.28万人,人口跨省净流入4.3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8.84万人,出生率为3.77‰;死亡人口21.46万人,死亡率为9.16‰;自然增长率为-5.39‰。城镇常住人口1514.0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99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98%。人口性别比为99.58(以女性为100)。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79万人。
表1 2023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省总人口 |
2339.41 |
— |
其中:城镇 |
1514.07 |
64.72 |
乡村 |
825.34 |
35.28 |
其中:男性 |
1167.23 |
49.89 |
女性 |
1172.18 |
50.11 |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5] |
262.11 |
11.20 |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
1450.47 |
62.00 |
60周岁及以上 |
626.83 |
26.79 |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
435.83 |
1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