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12-15 甘孜州统计局

(第1号)

2011年5月20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甘孜州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州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3]为109187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9723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94633人,增长21.69%。年平均增长率为1.98%。

全州登记的户籍人口[4]为1057212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1861户,家庭户人口为100852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0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4人减少0.3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63642人,占51.62%;女性人口为528230人,占48.3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42上升为106.70。

四、年龄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53348人,占23.20%;15-64岁人口为767522人,占70.30%;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002人,占6.5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2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99198人,占18.24%;藏族人口为854860人,占78.2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7814人,占3.47%。同2000年第五次全州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5550人,增长21.72%;藏族人口增加151692人,增长21.5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91人,增长24.29%。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6288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539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5290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201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347人上升为576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5566人上升为598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9479人上升为1400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9045人上升为38483人。

全州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5299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0716人,文盲率[6]由48.41%下降为30.17%,下降18.2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户籍人口包括: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居住在本村(居)委会或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的人;户口登记在本村(居)委会、离开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半年以上的人和居住在本户,户口待定的人,以及驻甘孜州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文盲率是指全州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