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莆田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统计局 2011年5月30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莆田市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277850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2792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0585人,增长1.85%。年平均增长率为0.1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61163户,家庭户人口为25412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8人减少0.5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79116人,占49.64%;女性人口为1399392人,占50.3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3.27上升为98.5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9262人,占17.97%;15-59岁人口为1928613人,占69.41%;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0633人,占12.6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2771人,占8.7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4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7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41722人,占98.6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6786人,占1.3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466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741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262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0089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945人上升为556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941人上升为1286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458人上升为4076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259人下降为28825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171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9056人,文盲率[5]由12.15%下降为3.66%,下降8.49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为1411014人,占50.7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67494人,占49.2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15604人,乡村人口减少56577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1.63个百分点。 八、人口流动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52320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7]为39842人。具有市外户籍的流入人口为23539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237802人,增长83.32%,具有市外户籍的流入人口增加71185人,增长43.35%。 九、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及各县(区、管委会)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