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崇文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09-12-28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崇文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8年,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9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59平方米。

四、社会事业

科技

全年举办科学普及活动400次,共30万人次参加;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20次,共5万人次参加。

2008年,全区重点科技项目24个,全年签定技术合同1278份,技术合同成交额8.95亿元。

教育

2008年,全区实有学校57所。其中,普通小学23所;普通中学14所;职业中学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6所;成人教育学校1所。

全区中小学校实有在校生(不含借读)34586人。其中,普通小学在校生14785人;普通初中在校生9198人;普通高中在校生7593人;职业中学在校生2749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61人。全区中小学校毕业生10214人。其中,普通小学毕业生2674人;普通初中毕业生3622人;普通高中毕业生2970人;职业中学毕业生945人;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3人。全区幼儿园有本市户籍在园幼儿3419人。全区成人教育学校在校学员5420人。

2008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有外省市借读生6706人,有外籍学生203人。其中,小学借读生3801人,外籍学生30人;中学借读生2032人,外籍学生141人;幼儿园借读生873人,外籍幼儿32人。

全年全区参加各类短期培训共12.99万人次,参加岗位技术培训共2.88万人次。

2008年,全区共有7.98万人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年本科毕业224人,专科毕业315人。

文化

2008年,全区公共图书馆与社区图书馆图书总藏量44.25万册,全年举办各种读者活动150次。

全区共有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2个。其中,天坛、北京城东南角楼、正阳门箭楼、袁崇焕祠墓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9个。

截至2008年末,全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共有国家级16项,市级27项,区级68项。

卫生

200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168个,其中,医院20个;全区卫生机构实有床位1972张,按户籍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5.88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4836人,按户籍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6.08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4.97人。

2008年,全年门诊总量291.57万人次,急诊总量15.42万人次;共有5.06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100%;人均期望寿命为83.41岁。

体育

2008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馆262个,其中,标准场馆116个,体育场馆总面积33.57万平方米;社区体育辅导站260个,总面积1.56万平方米。全区有运动员75人,专职教练员24人,裁判员85人,全年举办运动会11项次,举办群众性体育竞赛183项次。

五、城市建设与管理

道路

2008年末,全区有区管道路478条,区管道路长度121.55公里,区管道路面积117.35万平方米。全年修补道路总面积2.11万平方米,大修道路总面积8.66万平方米,市政道路完好率为90.18%。

环境保护

2008年,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67天,比上年增加17天,占全年有效天数的73.0%;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123毫克,比上年下降12.1%;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034毫克,比上年下降12.8%;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056毫克,比上年下降16.4%;降尘量为每月每平方公里8.3吨,比上年下降5.7%;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2.8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1分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炉、窑烟尘浓度达标率、炉、窑、灶烟气黑度达标率、清洁能源使用率、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均达到100%。

绿化

2008年末,全区公园绿地面积359.1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0.62%;城市绿化覆盖面积568.6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66%;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4.55%,比上年提高0.57个百分点;道路绿化总长度103.93公里,比上年增长3.11%。

环卫

全年清运生活垃圾17.9万吨,清扫面积248万平方米,保洁绿地35万平方米,喷雾除尘作业面积193万平方米,垃圾分类处理量1000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维修公厕425座次,公共厕所达标率达到100%。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崇文统计年鉴2009》为准。

2、本公报中财政收支、对外经济贸易、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道路、环境保护、绿化、环卫等数据取自相关部门统计数据。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指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企业指星级饭店和星级以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企业;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指年营业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指全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际旅行社、A级及以上和主要旅游区(点)中的企业单位。

4、服务业包括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不包括电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5、本公报中分组数据相加如与总项不等,因四舍五入之故。

6、恩格尔系数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