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07年,环境保护以绿色转型、节能减排为龙头,以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调结构、减总量、保水源、控扬尘、治尾气、强生态”六大环保重点工作,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控制结构性污染取得新进展,设立“绿色高压线”,严把项目准入关,全年共办理建设项目665项,全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58个选址不当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予以“一票否决”,关停取缔土小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设施383个(座)。污染物减排取得新突破,对重点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组织了火电、冶炼、焦化等污染行业的23项重点治理工程。市区污染控制实现新跨越,继续深化燃料结构调整,拆除燃煤锅炉297台,清洁和洁净燃料使用率达到94%以上。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建成6个环保检测站、10条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线。加大了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彻底清理了城乡结合部非法储煤场780个,清理存煤810万吨。水污染控制取得新成效,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依法关停了位于一级保护区内影响饮用水质量的污染企业。环保绿色创建开创新局面,完成了环保“十大绿色创建工程”,建成10家环保模范企业、8个循环经济项目、7家环保煤焦发运站、10个生态文明村、30个文明环保工地、12条环保模范街道、10家绿色宾馆、10条绿色公交线、10.35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14万吨,比上年下降13.8%,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3.06万吨,下降2.2%。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2.86,比上年下降0.21点。市区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达到269天,比上年增加8天。 全市耕地保有量为190.77万亩。全年降水量为485毫米(阳曲)—593毫米(尖草坪),阳曲县、小店区、娄烦县比常年偏多20%,清徐县、古交市、尖草坪区比常年偏多40%。全社会用水量比上年增长2.6%。其中,生活用水增长4.3%,工业用水增长1.1%,农业用水增长2.3%。 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3人,下降25.8%;全年共发生火灾2102起,道路交通事故1821起。 十四、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07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市总人口345.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1.89万人,乡村人口63.82万人,城镇化率为8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男性人口175.61万人,女性人口170.10万人,性别比为103.24 :100。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出生人口2.8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33‰,比上年提高0.28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43万人,死亡率为4.16‰;全年自然增加人口1.4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17‰。 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45元,比上年增长17.1%;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41元,增长19.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61元,增长13.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90元,增长12.9%。城市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5966元,增长19.1%;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人均收入1754元,增长14.2%。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比为2.47 :1。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0%,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2%。全市城镇单位(不含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688元,比上年增长15.2%。 居民储蓄继续增长。截止2007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307.24亿元,比年初增长10.5%。其中: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217.97亿元,增长10.0%;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9.27亿元,增长17.4%。 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城镇住宅施工面积1507.3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5.7%,住宅竣工面积401.46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3.73平方米。农村新建住宅建筑面积119.67万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30.65平方米。 居民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城镇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85.9%,比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全市参加养老保险职工63.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达95.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73.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39.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49.6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继续加强,城市低保覆盖人口达到8.67万人;农村低保覆盖人口达到5.45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完善。年末全市城镇共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853个,社区服务中心33个;各类福利院75所,床位3736张,收养1939人;救济农村五保户3543户,农村临时救济人员19474人次;发放“两节”困难群众慰问金878万元,灾民临时救济金851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平均耗水量数据将由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