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09-12-31 沧州市统计局

据公安户籍统计,2006年全市总户数200.14万户;年末总人口690.85万人,比上年增加6.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87.32万人,非农业人口203.53万人;男性351.94万人,女性338.92万人。全年出生8.75万人,死亡2.1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9.65‰,比上年提高2个千分点。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85.6元,比上年增长15%,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4.5%;人均消费性支出6452.3元,增长9%,其中食品支出占人生支出的比重为34.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52元,比上年增长10.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70元,增长10.9%,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3%。

城乡民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30.2平方米,农村民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5.4平方米。

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6967元,比上年增长17.1%。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加2.25万人、2.16万人、0.76万人和0.3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万人。争取上级优抚、低保、救灾、安置等各种专项资金1.6亿元,福利彩票总销售2.3亿元。沧州市区城镇低保标准由160元提高到190元。全市共有农村低保户2.3万户、4.7万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1.5%。

说明: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统计快报数,待年报数据定案后以年报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均为当年价格,增长速度为可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