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3)

2010-01-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十二、人口

据200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全区年末总人口1933.95万人,比上年增加28.76万人,增长1.5%。分城乡看,城镇人口665.11万人,增长3.2%,城镇化率为34.4%,提高0.6个百分点;乡村人口1268.84万人,增长0.7%。分性别看,男性人口994.24万人,占51.4%;女性人口939.71万人,占48.6%。人口出生率为16.0‰,死亡率为5.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8‰。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抽样调查推算,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20.61元,扣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06.43元,增长13.1%。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7.81平方米,与上年持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8.62平方米,增长0.3%。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13190元,增长13.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2%。

据民政部门统计,全区有135.12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比上年增长2.9%;有158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增长3.6%;有38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增长2.7%;有176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增长18.8%。各种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0个。城乡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57.80万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58万人。全区有各类社会福利院447个,床位9503张,收养人数7706人。社会销售福利彩票6.15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15亿元,接受社会捐赠1.60亿元。

注:①公报新疆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工业经济效益指标统计口径为独立核算国有工业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

②新疆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③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