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卫生事业规范运行。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25个,其中医院24个、卫生院74个。卫生机构床位数3445张,其中医院2378张、卫生院961张。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539人,其中医生执业医师1139人,助理医师338人,注册护士1283人。全市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8个,卫生技术人员181人。妇幼卫生机构9个,卫生技术人员129人。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73个,床位923张,卫生技术人员793人。农村有医疗点的村占总村数的比重达76%,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25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年向省体工队输送优秀体育人才8人,向大专院校输送12人。在省级以上比赛中,我市运动健儿获得金牌9枚,银牌17枚,铜牌13枚。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举办运动赛会403场次,参加人数达38万人次;全市共有11.52万名适龄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年末全市有自然保护区1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03.3万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1.2%。生态示范点及生态示范工程进展顺利,共建成生态示范点7个,示范工程项目5个。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人居环境继续改善。全市环保投资1.49亿元,占GDP比重达1.41%。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8.5%,饮用水达标率100%,垃圾定点堆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9个,总面积达40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87.4%。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小区10个,噪声达标区面积39.8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87%。 十二、人口 人口低速增长。据抽样调查测算,2003年全市人口出生率11.61‰,死亡率6.20‰,人口自然增长率5.41‰。年末全市总人口96.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9.9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51.68%;乡村人口46.69万人,所占比重为48.32%。男性人口49.7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1.48%;女性人口46.88万人,所占比重为48.52%。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582元,比上年增长9.1%。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595元,增长1.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7.9%。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924元,比上年增加236元,增长6.4%。全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26.9元,比上年增长20.9%。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8.7%。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4.7万人,综合覆盖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有5.88万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综合覆盖率100%;有8.1万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两个确保”基本实现,全年分别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265万元、失业保险金1623万元,支付医疗费5849万元。全市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2.9万人,下降0.4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万人,下降2.44%。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统计口径为企业和个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