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7)
2007年全省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667个,共有床位17892张,收养人数达15244人。其中,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有354个,床位数7706张,收养人数5073人。 2007年是陕西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十二月底全省共保障35.2万户、81.7万人。其中,享受“分类施保”17.28万人,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40-200元,支出低保金8.89亿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月社会化发放。2007年,我省加大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到年底共保障205.3万人,全省10.53万名农村五保对象中,已集中供养2.26万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达到62个,覆盖城市低保对象61万人,截至2007年底,对全省9.7万余城市低保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已达204.5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174.8万人次。城镇建立各种服务设施4129个。2007年安置城镇义务兵和士官6375人。 注: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