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41.73万人,其中男性382.02万人,女性359.71万人,性别比106:100。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408.59万人,非农业人口333.14万人。 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654元,比2000年增加8475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28元,比上年增长12.7%,比2000年增加3264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8.6%;农民人均纯收入3460元,比上年增长10.1%,“十五”期间年均增长8.1%。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900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0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4%和14.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7.0%和36.3%。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16.76亿元,比年初增长19.8%。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3.8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5.80平方米。 全市新增就业7.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3%。全年劳务输出35.4万人。 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37.7万人、144.8万人、128.2万人和76.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4%、10.9%、1.8%和99.5%。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率100%,失业保险社会化发放率98.0%。 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51家,床位0.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0.25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42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286.1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增加值为现价,除注明外,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数据根据经济普查结果作了相应衔接。 4、人口数为市公安局户籍年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