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1-18 广元市统计局

七、财政、金融、保险

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全年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11.2亿元,增长26.6 %,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11亿元,增长30.2%;上划中央收入和省级收入分别增长20.5%、23.9%。一般预算支出36.14亿元,增长29.5%。

金融运行态势良好。全社会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196.74亿元,增长19.4 %,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46.47亿元,增长17.3%。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47.55亿元,增长10.4%,其中,短期贷款68.52亿元,增长1.5 %;中长期贷款61.21亿元,增长10.7 %。

保险业快速发展。保费收入4.3亿元,增长17.8 %。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24亿元,增长26.5 %;人身险保费收入3.06亿元,增长14.6 %。财产险赔款金额7112万元,增长13.4 %;人身险赔款和给付金额351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科学技术、教育和环境保护

科学技术事业稳步发展。科技成果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评定和颁发广元市科技进步奖21项,组织鉴定科技成果17项,推广科技成果21项,完成专利申请120项,转化实施重点专利技术32项,申报国、省重点科技项目48项,申报国家科技创新基金2项,实施市级重点科技项目80项。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6.1 %,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全市现有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2所,普通专科在校生2162人;成人专科以上在校生2095人;网络专科以上在校生2889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6所(含校点5个),在校生4.75万人,比上年增加4300人,专任教师1533人,增加217人。普通中学203所,在校学生19.62万人,专任教师10287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5.81万人,增加0.19万人。参加普通高考人数19000人,录取11869人,录取率达62.47 %。初中毕业升学率达89.36 %,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3.89 %。

小学校、点1303所(个),比上年减少220个校点,在校学生26.12万人,减少0.47万人,专任教师1.38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8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9.36 %。幼儿园178所,增加6所,在园幼儿4.48万人,减少4600人。

特殊教育学校2所,特教中心1个。特教在校生1873人(含随班就读),增加885人。现有民办教育机构168个,在校生3.77万人。

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13%、96.4%、84.2%,分别比上年提高0.55、1.66、5.3个百分点。

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建成烟控区12个,总面积33万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9个,总面积21.9平方公里。城市污水和垃圾日处理能力分别达到3.8万吨和242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均质达二级标准天数为80 %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2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1%,工业粉尘治理达标率81%,市城区垃圾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都达到100% 。

九、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事业取得新成就。举办’2006中国?广元国际女儿节暨国际凤舟节并取得圆满成功。专业、业余文艺团体积极举办文艺演出。全市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市现有文化馆7个,公共图书馆7个。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剑门蜀道遗址”、“观音岩”被列为第六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川北薅草锣鼓”等10个项目被列为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线电视通乡率、通行政村率、入户率分别达到89%、73%和50%,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4.24%。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得到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无甲类传染病和非典、禽流感病例报告。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353个,实有病床8029张,卫生技术人员10332人;其中乡镇卫生院275个,实有病床3040张,卫生技术人员2968人。

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参加省十运会和省六届残运会夺得金牌5枚。广元籍运动员夺得亚运会金牌1枚。成功举办了广元市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

十、人口、就业与保障、居民生活

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人口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06.21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增长0.64%,其中:女性148.25万人,占总人口的48.4 % ;非农业人口61.78万人,占总人口的51.6%。计划生育率91.4 %。人口出生率 7.1 ‰,死亡率6.16 ‰,自然增长率0.94 ‰。

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4.4万人,从业人员年人均劳动报酬13002元,增长8.4 %。

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积极扩大就业再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8%。全市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46万人、 19.91万人、 12万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

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推进扶贫帮困工程,孤、老、病、残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城镇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67万户、 8.84万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924万元。农村低保全面启动,纳入低保对象3.23万户、8.33万人, 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26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61万元,救助7.8万人次。发放救灾救济资金5527万元用于灾后救济和住房重建。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快,生活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05元,增加790元,增长11.7 %;人均消费支出5087元,增长7.1 %,恩格尔系数为0.40 。农民人均纯收入2203元,增加203元,增长10.2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67元,增长11 %,恩格尔系数为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