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7 北海市统计局

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加强。城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并在全国重点城市考核中名列前茅,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045mg/M3,二氧化碳年日均值O.01mg/M3,二氧化硫年日均为0.07mg/M3,均达到各功能区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市饮用水源水质清洁,地面水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55.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67.3分贝,达到所在功能区的要求。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总人口为146.77万人,增长O.88%。其中,非农业人口占29.36%,农业人口占70.64%。在总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为110∶100;全年全市出生人口15672人,人口出生率为10.73‰;死亡人口4376人,人口死亡率为2.9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74‰控制在预期目标之内。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653元,比上年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15元,增长4.2%,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87元,比上年增加133元,增长5.4%。

劳动保障工作继续巩固和加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达7.57万人,增长4.07%;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7.29万人,增长1.31%;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97万人,增长21.13%;年末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总额3.49亿元,增长0.79%,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8亿元,增长17.61%。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市社会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89所,床位数1255床。全市全年社会救济总人数为3.94万人,其中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数2.83万人,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2.83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维护了社会稳定。

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04年北海统计年鉴》为准;

2、北海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从2004年1月份起,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如北海市国内生产总值改为北海市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