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15 韶关市统计局

十一  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户籍人口323.09万人,增加1.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4.8万人,农业人口198.2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74万人,人口出生率11.6‰;死亡人口1.53万人,死亡率4.74‰;人口自然增长率6.86‰。年末常住人口295.16万人,增加0.28 万人。

据国土部门统计,全市土地面积1846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03.97万亩,园地44.78万亩,林地2145.01万亩,牧草地0.42万亩。

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中:煤13115万吨,铁3749万吨,铜64万吨,铅159万吨,锌332万吨,钨18万吨,锑7万吨。

全年降雨量1732毫米,年平均气温20℃,年日照时数1543小时,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量12.38亿立方米。

年末林业用地面积148.2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6.1%,林木绿化率68.9%,活立木总蓄积量6524万立方米。

国家环保部批准我市为全国首批6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之一,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级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建立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5个,其中国家级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7.9万公顷。韶关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3%,绿化率37.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78平方米,均达到省园林城市标准。芙蓉山国家矿山公园及其博物馆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

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全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均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提前两年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南枫碧水花城成为全省唯一、全国六个之一的“节能省地型居住建筑综合技术应用科技示范工程”。开展市级生态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全市共有7个自然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全市工业废水排放10079万吨,达标排放8283万吨,排放达标率82.2 %;工业废气排放1375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5.99万吨,达标排放5.78万吨,排放达标率96.6%;烟尘排放量9381吨,达标排放7449吨,排放达标率79.4%;粉尘排放量4268 吨,达标排放3614吨,排放达标率84.7%。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92 万吨,综合利用量760万吨,综合利用率79.2 %。全年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共有290套,废水处理能力134.53万吨/日,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3.64亿元;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683套,其中脱硫设施27套。废气处理能力4947.01万标立方米/时,其中脱硫能力603.38吨/时,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1.99亿元。韶关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浓度相比上年有所降低,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05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5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22毫克/立方米。全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略)

2、生产总值、增加值、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略)

3、规模以上工业含义为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