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15 湖南省统计局

文化产业发展良好。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44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占GDP的比重4.9%,提高0.4个百分点。全省出版图书 4762种,报纸88种,期刊246 种。期刊出版量10457万册,图书出版量 30350万册。全年新闻出版业销售收入142.8亿元,利润总额11.83亿元。年产原创动漫2.8万分钟,居全国第一。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省医疗卫生机构415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22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7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9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 15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17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15.1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9.17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8.12万人,注册护士5.57万人。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全省体育场地21302 个。其中,体育馆142 座,运动场656 个,各种训练房20352 个。全省运动员夺取13个世界冠军、6个亚洲冠军和31个全国冠军。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全省建设占用耕地5056公顷,生态退耕510公顷,灾毁耕地24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31公顷,其他原因减少耕地52.75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7084公顷。全省共有5个县成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基本农田稳定在336万公顷。

矿产资源勘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已发现各类矿种141种,探明储量的矿种101种。成功预报群发性地质灾害69起。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全省关停小火电55.4万千瓦,淘汰水泥落后产能600万吨,关闭小水泥企业90家,关停环洞庭湖造纸企业146家。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46.3%,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2.7%,提高6.4个百分点。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7个;全省地表水满足III类标准的断面比例82.3%,提高7.14个百分点。洞庭湖局部水质由Ⅴ类上升为Ⅲ类。全省已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5个。全年造林面积7.62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6.1%,比上年提高0.57个百分点。

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经国家统计局初步审核认定,2007年,我省单位GDP能耗1.29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4.43%;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2.51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7.99%;单位GDP电耗1052.11千瓦时/万元,比上年增长0.02%。列入国家“千家节能企业”的28家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7.7%,比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速低6.7个百分点;占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40.0%,比上年下降2.49个百分点。全省“百家节能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增长6.7%,比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速低7.7个百分点;占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为52.5%,下降3.85个百分点。

安全生产形势较好。全年安全生产死亡人数4677人,比上年下降1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51人,下降30.1%;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2人,下降5%;煤矿百万吨煤死亡人数6.27人,下降23.1%;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9903起,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7.79人,下降 25.2%。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年末全省总人口6805.70万人,比上年增加37.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752.91万人,乡村人口4052.79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11.4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8.98%,比上年提高0.09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为11.96‰,比上年提高0.04个千分点;死亡率为6.71‰,下降0.0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5.25‰,提高0.06个千分点。全省常住人口6355万人。年末全省从业人员3883.41万人,比上年增加41.24万人。全省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563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9.4万人;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1470万元,共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54万人。

居民收入大幅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93.54元,比上年增长17.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加快2.6个百分点,增幅为1996年以来最高水平。其中,人均工薪收入7975.14元,增长16.7%,加快8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1192.42元,增长10.0%,加快3.4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2955.07元,增长20.4%,加快7.3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170.91元,增长28.4%。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455.18元,增长26.9%;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比由上年的8.02:1缩小为7.3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04.26元,增长1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1712.31元,增长18.1%;家庭经营收入1963.91元,增长12.6%;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228.04元,增长16.0%。

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990.72元,比上年增长10.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衣着和食品支出分别增长17.4%、17.2%和13.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77.38元,比上年增加364.33元,增长12.1%。其中,食品、衣着和居住分别增长14.5%、17.5%和20.8%。受猪肉等主要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全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有所上升。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9.6%,分别比上年提高1.2个和1.0个百分点。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8.4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农村居民年末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话机61.4部,移动电话机75.6部。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0.18平方米,增长2.3%。

社会保障力度加大。全省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56.61万人,比上年增长2.7%;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80.30万人,增长9.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88.00万人,增长0.4%;参加医疗保险人数620.50万人,增长10.7%;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61万人,下降23.1%。全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56.20亿元,增长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