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4 商丘市统计局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据对市区120户城镇居民调查,全年城市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45元,比上年增长13.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653元,比上年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6元,比上年增长32.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05元,比上年增长23.8%。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67.4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507.51万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34.9万人,有178644名企业职工和5837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32244名职工和7337名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477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97382人。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福利院人员182人,农村收养性福利人员7258人。城镇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95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2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400万元。

注:1.本公报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商丘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劳动就业、劳动保险、对外贸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财政金融保险、交通邮电、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旅游等数据是由相应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