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3 临沂市统计局

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通过了除四害达标验收和省级考核验收,并向全国爱卫会进行了申报。疾病预防控制成绩明显。全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同比下降2.66%,婴儿死亡率降至9.37‰,新生婴儿缺陷发生率降至5.82‰。农村卫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个省级试点县和16个市级试点乡镇参合农民513万人,参合率84.6%;全市有42处乡镇卫生院列入了省“360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改扩建业务用房4.85万平方米;有11个县的185处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年末医院、卫生院262处,专科防治所(站)16处。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18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3万人,其中医生0.99万人。各级医院、卫生院共完成诊疗人数1361万人次。

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在省级以上各类比赛中获金牌50枚,银牌21枚,铜牌18枚。在山东省第21届运动会上,我市代表团获“青少年运动员、优秀运动员金牌榜”和“青少年运动员组金牌榜”双十名好成绩。成功举办首届残疾人运动会。通过市场运作,先后举办和承办了2006中国汽车摩托车场地越野公开赛、全国乒乓球乙A比赛、中英篮球对抗赛、全国散打拳击精英对抗赛、“开元?上城杯”临沂市龙舟对抗赛、“滨河国际杯”万人滨河长跑比赛等。李岩岩在27届世界摔跤锦标赛上夺取古典式男子66公斤级冠军,获得中国男子摔跤第一个冠军,实现我市运动员世锦赛金牌零的突破。

八、环境保护、资源土地管理、技术监督和安全生产

环保工作取得突破。创模工作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我市成为革命老区第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认真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生态、废物处置、数字环保等六大工程,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比上年分别削减5.5%、5.8%、4%和1%;临沂城区空气优良天数占总天数的98.1%,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加强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对335家水污染企业完善了治理设施,取缔了小炼油、小造纸、小化工、小制胶等土小项目496家。新建、扩建和改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212个。

资源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关闭及整改一批不合格矿山,矿产资源整治活动第一阶段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土地管理继续得到加强,经营性土地全部实行了招拍挂,开展了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全面清查。土地开发整理取得突破。全市报批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6个、11.68万亩。验收进入省级耕地储备库的市、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41个、14.8万亩,净增耕地6.52万亩。

技术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有500余家企业通过各类认证;全市备案、登记企业产品标准2600余项。全年新增1个中国名牌产品,14个国家免检产品,20个山东名牌,6个山东服务名牌,累计中国名牌产品6个,国家免检产品28个,山东名牌产品68个,山东服务名牌实现了零的突破。加强质量监督,全市共完成产品检验1.8万批次,其中定期监督检查8900批次。

安全生产事故下降。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716起,死亡558人,伤1548人,经济损失811.3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31.7%、3%、23%和35.3%,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503起,伤1545人,经济损失593万元,分别下降30.7%、22.2%和31.3%,死亡546人,上升2.8%。

九、城乡规划和建设

规划编制水平提高。《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上报国务院审批,9个县城市总体规划全部获得市政府批准实施。开展了临沂古城地区综合整治规划、涑河综合开发治理规划、南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坊片区重点项目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在全市确定了21个乡镇、46个村庄进行了村镇规划试点,全年共编制完成乡镇规划33个,村庄建设规划349个。

城市承载服务能力提升。临沂新汽车客运总站、7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万吨/日。供水、供热、供气和垃圾处理的能力增强。涑河整治开发有序推进,青龙河、陷泥河一期工程全面完成,沂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被建设部评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全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4.9亿元,施工面积54.6万平方米,竣工32.6万平方米。

十、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72元,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877元,增长19.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55元,增长14.1%;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795元,增长17.2%。农民人均纯收入4083元,增长13.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456元,增长12.6%。年末城乡居民住房使用面积分别为23.8和28.4平方米。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18万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2.47万人。新增城镇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4.5万人、1.1万人和3.4万人,分别达到62.2万人、40.2万人和33.6万人。全市享受城镇低保人员6.9万人,农村低保人员5.6万人,共支付保障资金5780万元。新建敬老院47处、改建74处,增加床位1.55万张。年底全市五保对象3.41万人,其中集中供养2.13万人。

注:公报所列数据为年快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