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1 赣州市统计局

十三、资源和环境

全年减少耕地2.12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43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占地0.50万亩。全年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1.27万亩。当年净减少耕地0.85万亩。

全市有国家森林公园6个,省级森林公园12个,面积144.89万亩;自然保护区23处,面积260.57万亩,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面积21.98万亩,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面积52.29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4.2%,森林活立木蓄积量9800万立方米。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4万亩,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42.13万亩。

全市有13个环境监测站;全年完成治理污染项目82个,总投资3683.6万元;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58.4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11.66%;建成噪声达标面积16.6平方公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40.58%,粪便处理率63.79%,水冲公厕比率80.43%,分别提高20.27、6.34和5.72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为公安统计数(户籍)。

4.税收收入为国税与地税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