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1 南昌市统计局

成人教育:成人高等院校在校生7.4万人。全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达8.58万人,获得单科合格5.15万科次数,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9268人,大专毕业证书的7558人。

十二、卫生体育

医疗卫生:城乡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南昌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86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90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家,卫生监督所9家,妇幼卫生机构11家。南昌市医院、卫生院实有床位数1.56万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3.22张;拥有各类卫生技术工作人员21124人,其中医生8507人,护师、护士8039人,每千人中拥有医生1.76人。人均期望寿命76.7岁。南昌市每十万孕产妇死亡率为29.41,婴儿死亡率为7.6‰。

医学科研:2006年南昌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列入省科技厅、省卫生厅和市科技局立项的课题共167项。其中:重大卫生技术攻关项目3项,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星火推广计划项目2项;有17项通过省科技厅、省卫生厅和市科技局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24项通过省市级新技术引进项目验收,填补省内空白。全年国家级学术论文发表121篇,省部级学术论文134篇。

体育事业: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年内共举办综合(单项)运动会52次。共参加省级及其以上赛事和同等城市比赛52次,参加比赛认输627人次,共获得奖牌数412枚,其中金牌195枚、银牌125枚、铜牌92枚。蝉联省十二届运会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团体总分三个第一。

十三、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6%;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9.44%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4.3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8%;区域环境噪声均值控制在55.8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均值控制在69.9分贝以下,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4.68%;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0.92%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标在100%;年征收市本级排污费2648万元。

环境管理与防治:实施了省政府挂牌督办3项市属和配合实施1项省属污染防治项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调查和整治,落实《南昌市2006年度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计划》,实施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工程,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促2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南昌市开展危害废物普查,对34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城市园林绿化:2006年南昌市新增绿地293.68公顷,新铺草皮125.54万平方米,植树986.04万株,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84平方米。

十四、人口就业

人口和计划生育:据公安户籍统计,南昌市年末户籍总人口为483.96万人,比上年末净增8.7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7.71万人,比重为47.05%。据2006年南昌市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年末南昌市常住人口为454.5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3.42‰,死亡率为5.78‰,自然增长率为7.64‰。

从业人员:南昌市年末社会从业人员267.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69万人,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80.04万人,第二产业56.76万人,第三产业130.98万人。年末在岗职工56.06万人,增长4.7%,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36.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0万人。

城镇再就业: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南昌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59万人,已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3.36万人,其中“4050”等困难群体0.91万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9.51万人;办理登记失业人数3.74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

十五、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2006年南昌市在岗职工工资收入实现“双突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首次突破百亿大关,达111.81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首次突破二万元大关,达20286元,增长12.4%。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243元,比上年增长9.1%;年人均消费性支出7548元,增长6.8%。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4392元,比上年增长13.2%;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02元,增长13.2%。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8.9%。

社会治安:“平安南昌”建设成效显著,南昌市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严重暴力性事件、重大治安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346起,提高10.5%,刑事犯罪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破获经济案件246起,挽回经济损失886.8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事故呈下降态势。2006年南昌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8起,死亡30人。

住房公积金:2006年,南昌市归集公积金(未含本年利息)15.28亿元,比上年增长29%。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59亿元,增长34%,发放户数9529户。提取住房公积金5.51亿元,增长71%。

社会保险:南昌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2.19万人,比上年增长3.8%;保险费征缴14.57亿元,增长18.0%。其中企业参保59.23万人,保险费征缴13.52亿元,分别增长4.0%和19.7%。23.55万名离退休人员全部按时足额领取了基本养老金,98.2%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失业保险参保50.11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44亿元,增长20.9%。医疗保险参保37.85万人,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54.16万人。

最低生活保障:截止年末,城市(镇)低保对象11.17万人,发放农村定期救济金269.9万元,救济人数17909人。

社会福利事业:截止年末,南昌市社会福利机构达97家,机构床位数达8322张;共完成社区老年福利项目34个;社会福利院、孤儿院7家,共收养1104名孤儿。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南昌经济社会统计年鉴——2007》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