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全省已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含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7个,比上年增加1个,面积达52767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4.7%。建成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2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比上年增加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7730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6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低速增长。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统计,年末全省总人口为4254.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47.29万人,占34.02%;乡村人口2806.94万人,占65.98%。全省男性人口为2180.72万人,女性为2073.51万人。0—14岁人口比重为23.72%,15—64岁人口比重为69.5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6.71%,老年人口达到285.46万人。全年全省出生人口59.64万人,出生率为14.07‰;死亡人口25.34万人,死亡率为5.98‰;全年净增人口31.80万人(含净迁出2.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09‰,与上年相比,下降0.63个千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由于提高了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城镇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和补贴,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年可支配收入达6901元,比上年增加565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458元,比上年增加124元,增长5.3%。全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521元,比上年增加1259元,增长13.6%。 劳动人事改革步伐加快,就业和再就业状况基本稳定。各级政府加大了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末全省从业人员216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579.8万人,增加26.6万人;在岗职工256.7万人,减少5.3万人。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11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3万人。多渠道扩大就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23.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4万人,下降21.2%。通过发放小额贷款、实行免费职业介绍等措施,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全年拨付再就业资金4.12亿元,其中省级促进再就业资金安排了1.2亿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17.2万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8万人,完成年目标的119.8%;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7万人,比去年增加0.5万人,完成年目标的123.3%;跨省劳务输出455万人,完成年目标的105.0%。年末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为3.8%,处于调控指标以内。 “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继续得到落实。全年共为88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51亿元,当期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99.9%。为18.5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及代缴社会保险费6.22亿元。有101万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6.9亿元,人均领取的低保补助金由2002年的31元提高到53元。 社会福利事业成效显著。年末全省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457个,收养人数6万人,提供床位7.1万张,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定期定量救济的达115.1万人,临时救济困难户达73万人次。全省各县(市)都已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254个,比上年增加386个。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2538.5万元。 注:(1)按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从2004年1月起,各省(市、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中文名称统一改为“某省(市、区)生产总值”。如我省的GDP中文名称改为“江西省生产总值”,其核算口径、范围、内容均不变。 (2)公报中所列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利润、税金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价值,不包括能源、原材料等各种中间消耗价值。表示一年内生产的可用于社会最终消费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 (4)就业人员数据根据人口和劳动力调查资料整理。 (5)私营、个体户资料为工商部门登记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