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08 福建省统计局

人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口增长类型逐步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全年出生人口36.58万人,出生率为11.06‰,比上年下降0.47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9.35万人,死亡率为5.85‰,下降0.35个千分点;全年净增人口17.2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1‰,下降0.12个千分点。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3316万人。0-14岁人口比重为25.7%,15-64岁人口比重为66.3%,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8.0%,老年人口达266万人。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58人。妇女生育率稳定在较低水平,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2。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59.81元,比上年增长5.8%,考虑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农民人均纯收入3091.39元,比上年增长4.9%,考虑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0%。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镇和农村的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13.10平方米、26.40平方米。

养老、失业保险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全省有160.86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167.39万企业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

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建立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末优抚医院、光荣院、国有福利单位、社会办福利单位床位数16497张。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数达808个,覆盖率达81%。

注:1、本公报未包括金门县和连江县的马祖列岛。

2、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劳动生产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