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7 丽水市统计局

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安全

全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46.32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4.9%;人均水资源5745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3%。全年平均年降水量1530毫米,下降9.9%。年末全市31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20.7亿立方米。

全年噪声达标区198.8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298.8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2.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2.9%、97.0%和85.1%。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全市地表水88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有84个断面年均值满足相应水功能要求。市区空气质量符合Ⅱ级标准要求的天数达到360天。城市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各标准适用区平均值均低于相应标准。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91公顷;迹地更新5313公顷;当年新增育苗125公顷;中、幼龄林抚育面积3259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0.79%。全市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6个、省级绿色学校25所,建成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2个,云和、庆元分别获得省级生态示范区称号。全市建有各级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8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5.02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建有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1个。全年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1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63平方米。

节能降耗取得进一步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企业加大了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技术改造,积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24.6%。32个行业大类中,有27个行业的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末累计减排9.06%、9.39%。

建设“平安丽水”取得阶段性成效。据调查,2008年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6.42%,比上年提高0.51个百分点。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83起、死亡299人、受伤1120人、直接财产损失297.45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55.7%、33.3%、64.8%和93.2%。火灾事故96起、直接经济损失306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8.6%和1.7%,死亡3人。

全年因山洪爆发等自然灾害死亡1人,受伤17人,倒塌房屋660间,损坏房屋37645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06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8.78亿元。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死亡73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