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社会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区划工作进一步规范,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6个区、2个县、3个县级市、80个镇、11个乡、59个街道办事处。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全市登记注册社团1624个,比上年增长3.2%;民办非企业单位2238个,增长11.3%。全市居委会和村委会结构得到调整,共有居委会541个,村委会2612个。 十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循环经济稳步推进,颁布《宁波市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宁波化工园区等6个园区开展了生态化改造。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2007年有55个饮用水源地创建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饮用水源地创建为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累计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90个,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有23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至年末,累计有6个镇成功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42个乡镇(不包括已获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占全市91个乡镇的46.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三级网络进一步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0%以上。大气环境和城市噪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年均浓度全部达到二级国标,环境空气Ⅰ、Ⅱ级优良天数329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0.1%。 节能减排取得成效。全市投入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6亿元,关停小火电和小食品企业53家。预计全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87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1%;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等价)为1.19吨标煤,下降5.8%。能源转换效率提升,全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为315克/千瓦时,同比减少4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约为92.1%,提高0.9个百分点。出台《宁波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全市新建和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1座,新增火电锅炉脱硫设施20套,化学需氧量(COD)净削减量为1.2万吨,二氧化硫(SO2)净削减量为9.6万吨,比上年分别下降22.6%和44.6%。 “平安宁波”建设逐步深入。安全形势稳定,全年刑事案件破案数、抓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数分别比上年增加5.5%、5.2%;恶性案件破案率继续保持100%,打击“两抢一盗”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均居全省前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4.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6%。全市地产加工食品抽样检测批次合格率为96.0%,其中QS食品批次合格率为97.5%;全市食物中毒发生率为0.54/10万,为历史最低。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6.84%,提高2.18个百分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4592家,调解纠纷35043件,调解成功34415件,成功率达98.2%,履行34366件,履行率达99.8%。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测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指: 批发业:年末从业人员20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零售业:年末从业人员60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餐饮业:年末从业人员40人以上,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