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1-06 宿迁市统计局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劳动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总户数148.60万户,户籍人口534.58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13.61‰,死亡率7.73‰,人口自然增长率5.88‰。男女性别比106.50(女=100),比上年提高0.52。城镇常住人口比重35.85%。

表6  2008年人口数及构成

单位:人

指   标年末数比重%

全市户籍总人口5345759100

其中:城镇251337947.0

乡村283238053.0

其中:男性275698651.6

女性258877348.4

其中:18岁以下118067919.0

18-60岁346906869.0

60岁以上69601212.0

全市列统单位从业人员与上年持平,职工收入大幅增长。年末全市城镇从业人员19.82万人,比上年增加1545人。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8.48亿元,增长18.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9988元,增长18.6%。

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10959元,比上年增长15.7%。从收入构成看,四大类收入“三升一降”。工资性收入贡献突出,人均达7112元,比上年增长23.9%,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2.5个百分点,占家庭总收入的63.4%,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人均分别为2176元和170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0%和1.2%,增幅维持在较低水平;转移性收入人均1769元,比上年下降3.4%。八大类消费全面提升。全年人均消费支出7305元,比上年增长25.7%。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及服务和杂项商品及服务分别为2912元、761元、782元、456元、324元、808元、956元和308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8.3%、32.4%、50.9%、46.9%、21.8%、23.9%、20.5%和31.4%。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73平方米,7.5%的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住房配套率46.5%。

图14  2004-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收支情况

农民收入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5406元,比上年增长13.0%,比全省增幅高0.9个百分点,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2798元,增长14.4%;家庭经营收入2445元,增长9.3%。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71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食品类支出1630元,增长8.9%。

图15  2004-2008年农民人均收支情况

就业与社会保障取得新的成绩。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全年新发展私营企业4259家、个体工商户3.25万户,吸纳就业4万人;城镇新增就业3.28万人,2.5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3.19%。新转移农村劳动力14.8万人,其中就地转移8.95万人,比上年增长6.5%。市区推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管理机制,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合计新增11.8万人,大病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市本级提高到20万元,县(区)提高到1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7元,失业人员最低保险金标准提高到337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参保总数103.6万人,参保率96.3%。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和110元。农村五保老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和18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52%,对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补贴,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分别惠及困难群众13.4万和1.2万人次,为230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免费复明手术,对437名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训练。筹集廉租住房1069套,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注:1、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相对数按可比价计算。

2、各项指标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