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59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78个,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14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9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9278张,其中医院、卫生院病床8961张。卫生技术人员13254人(不含村卫生室),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5377人,注册护士4131人,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490人,妇幼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516人。乡镇卫生院139个,床位2987张,卫生技术人员4536人。全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68家,比上年增长13.8倍,覆盖人口200万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8个县(区)试点,人口覆盖面达88.1%。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年末全市拥有大型体育馆7座、体育场8个、游泳馆3座、综合性训练馆4座、标准田径场28个、小型运动场159个(不含大中专院校自建运动场),建成10项全民健身工程、153个健身点。成功举办了1项国际A级比赛、6项全国比赛、5项省级比赛。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我市运动员获3项亚洲冠军、3项全国冠军和35项省级冠军。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年末全市拥有各级环境监测站9个,设立自然保护区6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9.6万公顷。建成烟尘控制区4个,面积110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0个,面积60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7801万吨,工业废气排放总量332亿立方米,工业粉尘排放量0.98万吨,工业粉尘去除量16.4万吨。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64.3%。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7.7分贝,较上年度下降0.6分贝。年内通过经营权转让,与清华同方签约了投资1.76亿元的污水处理项目。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保持低速增长。全市全年出生5.96万人,死亡2.79万人。 人口出生率11.4‰,死亡率5.3‰,人口自然增长率6.1‰。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24.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4万人,增长8.0‰。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172元,比上年增长12.7%。根据对200户城市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09元,比上年增长15.1%;人均消费性支出5704元,增长12.9%。根据对630户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701元,比上年增长11.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91元,增长11.2%。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7.9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1.5%。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基本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群众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39.8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33.3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8.8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34.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8.77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45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2万人。 注: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