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卫生事业在改革调整中继续发展。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6614个,个体门诊5380个;医疗床位19.4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医疗床位17.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2.95万人,其中医院、卫生院医生6.99万人,护师、护士7.49万人。预防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共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316个,卫生技术人员1.23万人;妇幼卫生机构107个,卫生技术人员0.31万人。年末全省共有乡镇卫生院1096个。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全年在国内外的各项比赛中,我省运动健儿获得了14个世界冠军、22个亚洲冠军、82个全国冠军;9人22次创、超13项世界纪录。全民健身活动稳步推进,全省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1760万人;学校体育持续活跃,有96.9%的在校学生达到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十一、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9万公顷,改善除涝面积27.2万公顷。全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动态平衡,到年末,全省有耕地416.4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1万公顷。 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单位459个,其中各级环境监测站99个;全省有自然保护区4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01.74万公顷;全省城市绿地面积5.9万公顷,比上年增长2.6%,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全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实施环境污染治理项目580个,已完成项目525个,总投资8.8亿元。已有500多家省重点限期治理企业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率为45%,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列入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18项污染源治理项目已完成24项,占20%,已开工建设的27项,占22%。在全省城市中已建成49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1032.8方公里;已建成80个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达816.5平方公里。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控制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出生人口43.3万人,出生率10.38‰,比上年下降1.01个千分点;全年死亡人口29.4万人,死亡率7.05‰,,比上年上升0.24个千分点;全年净增人口13.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33‰,,比上年下降1.25个千分点。年末全省总人口41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5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53.97%,乡村人口1920万人,乡村人口比重为46.03%。 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年末,全省全部从业人员194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其中城镇从业人员1085.5万人,比上年末下降1.7%。在城镇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总数616.7万人,比上年末下降10.6%;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21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6.3%。据劳动部门统计,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9.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比上年末上升0.1个百分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8.3万人。全年国有企业下岗人数67.8万人,比上年增长28.7%。到年末,全省已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4805个,全年有60.3万名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有50.6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社会保障成效显著。全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695万人,覆盖面96%,收缴保险基金6.4亿元,为10.5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6.9亿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678.4万人,覆盖面87%,当期收缴保险基金105.8亿元,为253.1万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131.7亿元。全省城市均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对20万人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854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3%。 城镇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有所下降。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9元,比上年增长6.1%,人均消费性支出3990元,增长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和3.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01元,比上年下降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2%。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8元,比上年下降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2.5%。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1756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918.2万平方米。年末,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面积8.5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2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9平方米,与上年末持平。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年末,全省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4.79万张,收养3.73万人。城镇社区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年末城镇已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97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81个。年末农村已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972个。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