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单位产值能耗为0.7938吨标准煤/万元,每万元产值比上年同期减少0.221吨标准,降低21.8%。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单位产值能耗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分别比上年同期降低55.5%和42.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单位能耗比上年同期增长6.7%。 年末全市环保系统共有职工255人,环保机构24个。环境监测站7个,环境监测人员118人。自然保护区5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75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8.0%。生态示范区3个,全部为国家级示范区。年内设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环境法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8.9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2.7%,提高8个百分点。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15天,比上年增加8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6.3%,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09.0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4.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7.0%。年出生人口3.37万人,出生率为10.89‰,年死亡人口1.63万人,死亡率为5.2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3‰,比上年低0.26个千分点。全市常住人口密度为52人/平方公里。 户籍人口316.91万人,增加0.7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9.47万人,增加0.80万人;农业人口197.44万人,减少0.09万人。蒙古族人口148.75万人,增加1.08万人,占总人口的4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男性人口161.83万人,女性人口155.08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4:1。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721元,比上年增长15.5%,增幅比上年回落4.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09元,比上年增长15.4%,增幅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2%。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1.4%和38.6%,比上年降低0.2个和0.9个百分点。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5.9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1.7平方米,增加0.68平方米。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8.70万人、28.45万人、18.20万人、12.30万人和13.18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05万人、0.79万人、0.20万人、1.59万人和4.82万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207.79万人,净增4.88万人,参合率为95.17%,高于上年3.9个百分点。 全市有13.7万贫困寄宿学生得到生活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达2387万元。 全市拥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75个, 床位3675张,收养各类人员2884人。其中:社会福利院2个,光荣院3个,农村敬老院66个。全市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9.25万人,有3.97万户低收入家庭得到救助;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到15.92万人,五保户1.03万人。有6.67户低收入家庭得到救助。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5.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