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1 广州市番禺区统计局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2008年全区职工年平均工资31820元,增长18.8%。据我区100户城镇居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08元,增长13.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46平方米;年末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179台、空调器229台、家用电冰箱104台、家用洗衣机104台、家用电脑99台、移动电话237 部、摩托车113辆、汽车18辆、组合音响63套。据我区9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11070元,增长14.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8.15平方米;年末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 141台、空调器129台、家用电冰箱100台、家用洗衣机95台、家用电脑70台、摩托车143辆、淋浴热水器112台、固定电话机123部、移动电话243部。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717.52亿元,比年初增长24.2%。

注:

1.本公报所列2008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番禺区生产总值、各产业的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则按可比价格计算。本文中的各项增、降比例,除注明外均与上年比较。

2.人民币兑美元按1美元折6.9451人民币元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4.房地产业投资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其他房地产业。

5.人口数按公安部门总人口统计口径,未包外来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