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兰溪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2-23 金华市兰溪市统计局

电力事业继续发展。电网建设和改造顺利进行。年内供电最高负荷108100千瓦,全社会用电量11.2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用电1204万千瓦时,工业用电10.14亿千瓦时,生活用电6828万千瓦时。

六、国内贸易、旅游和对外经济

消费品市场稳中趋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4亿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城市10.97亿元,增长7.5%,农村7.40亿元,增长4.9%。分经济类型看,公有制经济零售额5.02亿元,增长0.7%,非公有制经济零售额13.35亿元,增长12.6%,其中个体经济零售额8.04亿元,增长25.2%。

旅游业取得较快发展。完成了六洞山景区涌雪——玉露洞贯通工程,开通了旅游专线。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76.7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550.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30.8%。

对外经济继续回落。全市新批引进外资项目6个,协议利用外资690.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23.5万美元,增长5.6%;年内又有4家企业获得自营出口权,全年外贸出口总额为766万美元,同比下降31.7%。

七、财政、金融、保险

财政运转情况良好。全市财政预算内总收入3.0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2亿元,增长7.5%。全年财政总支出2.05亿元,增长14%。

金融信贷投放增加。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9.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其中:企业存款余额6.97亿元,比上年增长20.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9.32亿元,比上年增长8.5%;年末贷款余额26.14亿元,比上年增长0.1%,其中短期贷款余额23.03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并通过以物抵贷、逾期置换等措施的落实,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保险事业健康发展。1999年,全市保费收入7536万元,增长9.8%,其中寿险4464万元,增长16.7%;年内共处理国内财产险赔案2070件,支付赔款1423万元,给付人身险赔款445.6万元。

八、科技、教育、体育

科技事业取得新成果。5月2日顺利通过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验收,并成功举办大型科技项目发布洽谈会,共签约22个合作项目,全年实施工农业科技项目89项,其中列入省新产品项目15项,金华市级星火计划1项,市新产品项目17项。全市共获省级科技进步奖项目8项,市(地)级科技进步奖项目11项,市(县)级科技进步奖项目40项;在校学生设计制作的有三件作品获金华市科技小发明一等奖,一件作品获省科技小发明二等奖。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99%,巩固率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为96.3%和99.55%;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继续得到加强,共有6185人接受各类文化技术培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2924人,占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27.1%,全年扫除青壮年文盲2400人,高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增至64个;幼儿教育得到大力发展,280所幼儿园经年审合格,在园幼儿9161人;永昌初中等八所学校被评为第二批金华市示范学校,四所小学被评为金华市文明学校;高考上线人数首次突破千人大关,达1607人。

全民健身创佳绩。体育中心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举办群众性体育比赛12次,全市性学校体育比赛7次;全市284所中小学全部开展达标活动,67031名学生参加,达标率99.41%,其中优秀率25.85%。

九、文化、卫生和环境保护

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以纪念建国50周年暨99招商会文艺踩街为代表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发展,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通过专家组验收。全年共安排文化下乡活动3000多人次,各类文化演出活动150场次,观众22.5万人次,年末公共图书馆藏书65676册,兰溪日报总印数676.6万份。全年新增有线电视用户9000户,总用户数达57000户,消灭电视空白村11个,建立有线电视村280个。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年有医疗卫生机构63个,有卫生技术人员1436人,其中医生(师)470人,护士(师)317人,有医疗床位1031张。

环境保护事业成效明显。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面积17.65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2个,面积9.73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6.48%。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得以有效控制。全年出生人口6111人,出生率9.25‰,自然增长率2.32‰,全市年末总人口66.05万人,计划生育工作在金华各县(市)中的排名继续前移一位。

城乡居民收入小幅增长。消费结构、水平进一步改善。根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570元,比上年持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80元,比上年增长2.5%;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54亿元,职工平均工资8044元,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继续增加,据调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5293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2277元,增长5.0%,其中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较快下降,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但由于职工下岗、失业较多,部分居民家庭生活较为困难。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实施,贫困人员得到救助。年末全市拥有敬老院31个,各类福利院收养508人,并有2768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妥善安置284名退伍军人的生活和就业,并对已有的1689名复员退伍军人给予定期定量补助,继全市第一所民办福利院“夕阳红山庄”开业,“广华敬老院”已批准筹建。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如与年报有出入以年报为准。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