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兰溪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23 金华市兰溪市统计局

八、人口与人民生活

1993年末,全市总人口64.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44人,其中农业人口56.14万人,非农业人口8.62万人。全年出生人数7969人,出生率为12.32‰,全年死亡人数4455人,死亡率为6.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5‰。

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据抽样调查,1993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为2707元,比上年增长2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32元,比上年增长29.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1%。

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1993年全市职工工资总额为20158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3476元,增长25.8%。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1993年末,市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1.7平方米,农民人均生活用房2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