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苍山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2-20 临沂市苍山县统计局

财政收支结构优化。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64亿元,较上年增长16.49%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9亿元,增长23.25%,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完成4631万元、6123万元、 1441 万元、 606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0.12 %、26.70 %、37.24%、 18.82 %;非税收入完成6474万元,占整个地方财政收入的24.57 %。全县财政支出累计完成9.12亿元,增长29.78 %。国、地税收入合计4.08亿元,增长30.3 %,其中,国税收入2.39亿元,增长29.63%;地税收入1.68亿元,增长30.72%。

金融业运行平稳。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63.69亿元,比年初增加 11.78 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 51.52亿元,比年初增加 7.66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8.39亿元,比年初增加10.61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4.40亿元,比年初减少0.71亿元。各项贷款中工业贷款余额9.44亿元,比年初增加7.03亿元;农业贷款余额17.55 亿元,比年初增加 4.49亿元;短期贷款余额 33.71亿元,比年初增加 11.04亿元。

保险事业发展迅速。2007年,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康泰人寿、人民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险等保险公司年末共有25.6万人参加了人身保险,全年人身保费收入1.72 亿元,比上年增长52.2 %,赔保支出625万元,比上年增长62.8%;2.26万户参加家财保险,156家企业参加了企业财产保险,2.89万台车辆参加车辆保险,全年财产保险费收入3792万元,赔保支出2824万元,比上年增加4.9%。

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

科技成果有新突破。2007年,全县加大了科技投入,全年县级投入科技经费47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省1项,市 7项,县37项,获得市级奖励科技成果3项。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2007年全县共有普通中学49所,在校学生62112人,其中,高中生18478人。小学 255所,在校生 83649人,特殊学校1 所,在校学生70人。幼儿园63所,入园儿童5339人。“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县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为100 %。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类高等院校在我县录取人数达 4403人,其中,本科上线人数 883人。教育条件大为改善,新建和维修校舍面积3.9万平方米。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县拥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总藏书9万册,年末全县拥有电影放映队30个,电影院1个,放映场次达3000场;广播电视事业上新台阶,全县拥有电视台1个,无线电覆盖率达 100%,年末,全县有线电视户数13.5万户, 比上年增加8.5 万户。

卫生事业继续发展,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2007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 33个,其中医院9所,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518人,其中医生1101人。医院、卫生院拥有病床3146 张。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92.93万人,参合率达到89.3%。

八、人口与就业

2007年末,全县总户数31.88万户,总人口119.39万人,出生率9.98‰,死亡率5.06‰,自然增长率4.92‰。

劳动就业基本稳定,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年末全县在岗职工3.08万人,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8480元,增长36.94 %。

九、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636元,比上年增加656元,增长16.5%。其中,家庭经营性收入3557 元,增长16.24%;工资性收入878元,增长17.5 %;转移性收入138元,增长 21.06%。农民生活消费支出2473元,比上年增加632元,增长34.3%。其中,食品支出946元,增长34.5%;衣着支出 128 元,增长8.6%;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407元,增长 46.8%,农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6.64平方米。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每百户拥有彩电95台,摩托车68辆,固定电话92部,移动手机79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30元,增长30.45%,其中,人均工薪收入9871元,经营净收入785元,财产性收入 467元,转移性收入1459元。借贷收入3147元,其中,人均提取储蓄存款3028元;人均家庭总支出 12525元,其中,消费支出8012元,同比增长29.46%,转移性支出2157元,社会保障支出832元。人均借贷支出4015元,其中,人均储蓄存款3273元。城镇居民人均建筑住房面积30.17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2007年末,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74万人,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7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77 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1万人。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人数9999人,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人数31370人,领取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金人数148人。发放下岗职工救济金和生活补助72万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20万元, 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29万元

说明:(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年快报数。

(2)公报所列总量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