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县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2-16 未知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全年财政总收入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5.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27亿元,增长14.3%。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主体税种增长。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调整。财政总支出6.74亿元,增长26%。

金融平稳运行。合理控制货币信货总量,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有效满足了经济发展合理资金需求,但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全县货币信贷总量增长所减缓。年末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7.22亿元,同比减少0.68亿元,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76.66亿元,同比增加11.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1.14亿元。同比增加7.63亿元。

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全年保费收入2.01亿元,比上年增长9.2%。赔付额2094万元,比上年增长33.5%。

八、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我县大力实施“科技兴县”战略,加强科技投入开发和成果转移,把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促进科教与经济的结合,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年末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同2.87万人。科学研究成果显著,技术市场较为活跃。全县共获科技进步奖40项。其中市级2项,县级38项。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技术创新步伐加快,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2项,星火计划12项,总投入8200万元。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我县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中小学布局趋于合理,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共有中小学171所,在校生29.81万人,普通中学44所,在校生11.5万人。初中升学率100%。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542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6万人。

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档案馆1个;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9.6%和99.48%。有线电视用户7万户。

卫生事业得到加强。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2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8个,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2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367张。共有卫生扶人员3240人,其中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082人,注册护士665人,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02人,妇幼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23人。乡镇卫生院26个,床位744张,卫生技术人员1481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43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我县运动员在各级体育比赛中再创佳绩,全年共获64枚金牌、53枚银牌、40铜牌,向市级以上输送优秀体育人材36名,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蔚然成风。

九、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成交显著。全县城区园林绿地面积1041公顷,人坎公共绿地面积10.9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4.72%。新增和更新路灯478盏,年末拥有公共交通运营车辆86辆,出租车运营车辆525辆,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4.3万平方米,年供水量1750万立方米,液化石油供气总量7200吨。

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年末全县拥有环境监测站1个,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面积达21.1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个,面积为21.1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074.7万吨,工业废氯排放总量995064万标立方米,工业粉尘排放量117.6吨,工业粉尘去除量891吨。我县被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江苏省循环经济建设示范县。全年完成环境治理项目4个,城市空气质量不断提高。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年末全县总人口120.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8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11.72‰,死亡率4.86‰;人口自然增长率6.8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全年城镇以上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05亿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950元比上年增长12.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26元,比上年增长11.5%,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为29.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29.8平方米。

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面均达96%以上。基本做到按时贵客发放企业离退化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2.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3.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7万人。年末全县各类福利院拥有床位1653张;建立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29个,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对象1.3万人。两个确保得以巩固,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管理科学费按时足额发放。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因受经济普查数据上报、评估和发布时间等因素的影响,根据省统计局统一规定,2004年GDP年报用2004年GOP季报代替,并在年鉴中使用。)

3、本文数字凡与后面表中数字不一致的,均以表中的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