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七、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成果显著。年末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56个,区属文化馆1个,区属公共图书馆1个。对酒吧文化街、湘女服饰文化街、定王台书香文化街等特色文化街进行提质改造,特色街铸造了独特的品牌和文化底蕴,取得良好效果。 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区拥有区属医疗卫生机构284个,其中医院10个,卫生院13个;拥有床位总数560张,其中医院拥有床位数490张,卫生院拥有床位数70张。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进展顺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33743人,参合率为97.9%。 体育运动蓬勃开展。全年共举办千人以上参加的全民健身活动5次。全区共有各类体育场馆45个,其中体育馆2座,运动场31个,游泳池12个。 八、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区建成烟尘控制区4个,建成面积20.8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个,建成面积20.8平方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51.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8%,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41.22%。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区人口保持稳定。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46.04万人,户籍人口为40.84万人。在户籍人口中,男性人口20.53万人,女性人口20.31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1.1;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5.43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比重为13.3%。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5‰。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592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0620元,增长9.62%,其中人均工薪收入8527.9元,占41.4%;经营净收入2926.2元,占14.2%;转移性收入8545元,占41.4%;财产性收入621.1元,占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582元,增长19.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579元,增长20.5%。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为15834元,增长6.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4990元,占31.5%;家庭经营收入2934元,占18.5%;转移性收入2866元,占18.1%,财产性收入5044元,占31.9%。 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全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5328元,增长2.7%。其中人均食品类消费支出增长11.5%;人均衣着类支出增长8.5%;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增长53.7%;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增长53.6%;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减少50.27%;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2.4%;人均居住支出增长65.52%;人均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6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0辆,家用电脑66.25台,移动电话173.75台。人均居住面积29.08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2801元,增长40.8%。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增长31.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增长37.6%;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下降-1.6%;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4.7%;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增长114.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增长79.7%;人均居住消费支出增长21%;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增长42.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8%,比上年同期下降2.26个百分点。 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全区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536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62个,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234.9万元。全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3879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953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2910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586人。基本养老保险发放率达100%。全区共有社区服务设施368处,敬老院床位117张。接收社会捐赠913万元。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按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要求,全年能耗数据待市统计局审核评估后另行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