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2-04 烟台市莱州市统计局

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空气环境质量:市区建成烟尘控制区34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市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为0.065毫克/标立方米、0.028毫克/标立方米和0.015毫克/标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海水功能区面积419平方公里,占93%;四类海水功能区面积31.9平方公里,占7%,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市区建成噪声达标区面积27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5%。城市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分贝,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4分贝,均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生态环境质量:全市自然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海水入侵得到有效控制,山体绿化面积大幅度增加,大基山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50.9平方公里,覆盖率8.04%。

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市政府将7个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减排计划,其中二氧化硫减排项目4个,COD削减项目3个。全年二氧化硫削减总量360吨,COD削减总量548吨。其中,海源碱业有限公司关停6万吨/年纯碱生产线,停止使用燃煤锅炉,削减二氧化硫15吨;维特浴池等20家浴池淘汰燃煤锅炉,全部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削减二氧化硫37吨;龙泰热电有限公司替代12台小区取暖锅炉,削减二氧化硫308吨。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处理量由2006年的2万吨/日增加到2.8万吨/日,削减COD488吨;沙河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运营,减排COD 60吨。

十二、民生事业、社会保障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37元,增长12.1%。其中,工薪收入12166元,增长12.8%。人均消费支出11277元,增长13.5%。其中,食品支出3857元,增长18.5%;居住支出1457元,增长0.5%。恩格尔系数为34.2%。人均居住面积30.9平方米,增长6.2%。年末,每百户城市居民拥有洗衣机110台、电冰箱154台、彩色电视机140台、空调机104台、家用电脑46台、移动电话220部、摄像机8架、家用汽车6辆。农村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7302元,增长15.5%。人均消费支出4432元,增长2.2%。其中,食品支出1420元,增长2.2%;居住支出978元,增长92.3%。恩格尔系数为32.0%。人均居住面积31.3平方米,增长1.0%。年末,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洗衣机68台、电冰箱96台、汽车6辆、固定电话86部、移动电话118部、彩色电视机115台、空调机20台、电脑14台。城乡居民百户拥有耐用物品均有所增加。

物价呈结构性波动特征。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9%,涨幅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类价格上涨17.4%,涨幅提高14.2个百分点;交通与通讯工具类价格上涨1.9%;居住类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0.5%。其他类别价格呈小幅回落。全市商品零售价格上涨4.6%,涨幅提高3.7个百分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2%,涨幅回落0.5个百分点。

劳动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市单位从业人员85915人,增长0.3%。新增就业岗位13460个,实现市场统筹就业13886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0030人,其中新增农村劳务输出3061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21个,非公益性岗位1300多个,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83人,其中,困难群体就业1046人,再就业率76%,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46人,实现了“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的控制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18%,下降0.02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0元/人月。农村7026户低收入家庭、12042名低收入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城乡低保对象达到13008人,低保比例达到1.8%。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8025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职工16227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职工4394人,城镇社会保险参保职工总量达到13.3万人;农村养老保险新增投保农民9457人,累计在保农民达到28万人。全市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城乡劳动者达到41.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8%以上。保障对象的社保待遇进一步提高,1.75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人月均增资120元;2187名供养直系亲属补贴标准人月均增加103元;企业女职工生育补偿标准人均增加补偿金1000元;统一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实行同比例缴费,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由277.5元提高到333元;企业职工一次性住院报销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7841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人月均增加368元。全年支付各类保障对象保险待遇72621万元,增长43%。社保基金累计结存11.6亿元,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全年为2277名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困难学生发放救助金290.9万元,救助比例由原来的3%提高到5%;为1.7万户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671万元;为三山岛等7处镇街的灾民安排救灾款124万元,购买10万元面粉,并对各镇街上报的病灾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济款16.05万元;为517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超市购物卡13.88万元,发放慈善药卡5.7万元。敬老院建设实现了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集中供养率达到80%。年内又有驿道、程郭、西由等3处敬老院完成新建搬迁,土山、柞村2处敬老院主体工程完工。

十三、人口与计划生育

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年末,公安部门统计的常驻人口户数为27.59万户,人口86.02万人,与上年持平。其中,非农业人口35.72万人,下降3.44%。城市建成区人口达到26万人,增长8.3%。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3‰,下降1.23个千分点。

计划生育积极推进。全市出生人口6359人,其中合法生育6335人,男女婴儿出生比例106.99:100。常住人口出生率为7.31‰,下降0.05个千分点。女性初婚3494人,晚婚率90.8%,晚育率92.8%。

注:本公报所列数字为初步统计数据,待正式统计年报编制完成及上级统计部门予以认定后,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