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楚雄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8 楚雄州楚雄市统计局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国有及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21302元,比上年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34元,比上年增长10.2%。农民人均纯收入3068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6%,农民人均增收400元。全市152个村(居)委会全部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和通程控电话。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2007年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同时把农村生活困难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据民政和劳动部门统计,全市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173万元,比上年增长70.7%;辖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45822人,比上年增长4.9%,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1761万元,比上年增长38.3%;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65626人,征缴保险基金2323万元,分别增长2%和2.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86198人,比上年增长5.7%,征缴保险基金13168万元,比上年增长25.8%;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参保人数达41656人,征缴保费25.1万元。

年末全市有15所养老院,拥有床位398张,收养243个老人;拥有福利院1所,收养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