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黔西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金融运行平稳。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7494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632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7356万元,增加10847万元。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7433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9994万元。全年金融机构净投放贷币17486万元,比上年减少16134万元。 保险事业发展较快。全年全县保险机构保费收入1577万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寿险保费收入771万元,下降12.7%;财产险保费收入806万元,增长32.6%。 八、教育 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全年全县教育支出11879万元,比上年增长33.2%。其中:义务教育支出10702万元,增长31.8%。全年教育支出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59%,比上年提高0.23个百分点。全年全县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61万元,比上年增长81.3%。全年新建改建并投入使用的中小学31所,新增校舍建筑面积5.18万平方米。 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县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30.78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面积50.96万平方米,增加21.57万平方米;计算机1445台,增加740台;图书藏量91.82万册,增加59.15万册;固定资产总值16750万元。 教育事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县中等教育招生380人,在校生982人,毕业生402人,教师90人。全县中等职业和职业中学招生651人,在校生1682人,毕业生399人,教师99人。全县普通高中学校9所,招生2453人,在校生5528人,毕业生879人,教师289人。全县普通初中学校34所,招生17309人,在校生41630人,毕业生7661人,教师1761人,初中在校生入学率99.45%。全县普通小学学校318所,小学教学点105个,普通小学招生11666人,在校生102153人,毕业生15934人,教师3543人,学龄儿童入学率99.14%。全县注册登记幼儿园12所,在园幼儿和学前班幼儿10252人,教师72人。全县“两基”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内顺利通过省政府组织的评估验收。 九、卫生和广播电视事业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32个,其中:医院3个,卫生院26个,妇幼保健院1个。年末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数615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51人,注册护士127人。年末全县卫生机构床位521张,其中:医院339张,卫生院271张,妇幼保健院20张。年末全县注册登记私人开办诊所38个,农村卫生室650个。全年全县共收到上报传染病1602例,发病率为十万分之19.79,比上年下降9.1%。其中发病居前三位的疾病依次是痢疾、肺结核、肝炎,分别占33.3%、29.3%和21.3%。全年全县未发生一例非典病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基本建立,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机构得到较大加强。 广播电视事业持续发展。第一期有线电视城乡联网工程竣工,年底前正式向邻近城关镇的7个乡镇政府驻地传送有线电视信号。年末全县有线电视用户2.59万户,比上年增长37.0%。年内全县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年末全县广播覆盖率80.1%,电视覆盖率80.3%,分别比上年末上升4.1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 十、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生活及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年全县人均国民收入注④2316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2%。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98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3.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49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70元,分别增长0.3%和5.4%。全年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50.4%,比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年末全县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36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6.65平方米,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在岗职工工资稳定增加。全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9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1.1%。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278元,实际增长3.3%;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75元,实际增长11.0%;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595元,实际下降10.5%。 十一、人口和劳动就业 人口总量适度增长。年末全县总人口814339人,比上年末增加5120人,增长0.6%。其中,农业人口758948人,非农业人口55391人。在年末全县总人口中,城镇人口84735人,城镇化水平为10.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全年全县人口出生率16.1‰,死亡率7.1‰,自然增长率9.0‰。 就业人数增加。年末全县就业人员44.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43万人,增加0.2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比上年末下降0.3个百分点。 注①:生产总值由原“国内生产总值”改名,英文名称仍为GDP。 注②:按照省地规定,洪家渡电站固定资产投资按50%、素丰营电站固定资产投资按15%计入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内。 注③:全县财政总收入及地方财政收入均包括基金收入,全县财政总支出包括基金支出。 注④:国民收入由原“国民生产总值”改名,英文名称由GNP改为GNI。对县而言,人均国民收入(人均GNI)等同于人均生产总值(人均GD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