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清镇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1382826 38.06 #工资性支出 72419 -1.05 农副产品采购支出 5168 39.90 全年安排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811万元,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6项。组织实施省、市科技项目14项。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基础教育进一步加强。 2008年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指 标 单 位 绝对数 普通高等教育 在校学生 人 1391 毕业生 人 1300 普通高中 在校生 人 6998 毕业生 人 1856 普通初中 在校生 人 23520 毕业生 人 6968 职业中学(初中) 在校生 人 3316 毕业生 人 1371 普通小学 在校生 人 50574 毕业生 人 9833 幼儿园在园幼儿 人 9727 特殊教育 在校生 人 277 毕业生 人 18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有广播电视台1座,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量5万册。广播人口覆盖100%,电视人口覆盖率100%。 年末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数(含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78个,有卫生技术人员1207人,有卫生机构床位数1242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和医疗床位2.414和 2.484张(以50万为基数)。 表15:2008年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指 标 单 位 绝对数 卫生机构 个 78 #医院、卫生院 个 25 床位数 张 1242 #医院、卫生院床位数 张 1142 卫生技术人员 人 1207 #执业医师 人 396 执业助理医师 人 97 注册护士 人 383 卫生防疫、防治机构 个 1 妇幼保健院、所、站 个 1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境内公路里程 2509公里,境内高等级公路里程 37.53公里,境内铁路营业里程 37.53公里。 全市自来水综合生产能力67万立方米/日,其中城区2万立方米/日,城区供水DN100管道以上长度达到135公里,全年城区供水总量720万立方米,(其中:生产运营用水64.8万立方米,公共服务用水79.2万立方米;居民家庭用水576万立方米。 年末有煤气用户12338户,其中家庭用户12338户,全年煤气供气量863万立方米,家庭消费量200万立方米。 全市空气污染指数年平均值为56,空气质量为优或良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100%,市区大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082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41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24毫克/立方米,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内;地面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况,城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3.33%,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年末绿地面积277公顷,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8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86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5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2平方米。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劳动就业 年末全市总人口(常住半年及以上)为49.73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增长0.32 %。全年人口出生率10.05‰,人口死亡率6.92‰,人口自然增长率3.13‰。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74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09%;农民人均纯收入4381元,实际增长15.2%。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逐步提高。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74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9%;农民人均纯收入4381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2%。2008年恩格尔系数 41.09 %。 年末全市在岗职工37256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996元,比上年增长工8.32%。全年城乡统筹就业人数达6926人,比上年增长113.63%,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3人,比上年增长97.78%。其中就业困难对象(“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177人,比上年增长77.00%。新增就业岗位340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71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2%。 十三、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岗人数24908人,比上年增长8.1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813人,比上年增长4.8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4121万人,比上年增长23.87%;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8173人,比上年增长116.58%;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354228人,参合率达到95.73%。 全市城乡各级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共10个,有床位124张,年末收养人员92人;城镇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60个,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0个;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20674人,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4174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6500人;国家扶恤、补助优抚对象总人数达到12302人;全年民政部门接受社会捐赠款520.55万元(含5.12地震捐赠款),接受捐赠衣被2808件,受益人数达20246人次(不含5.12地震受益人数)。 注释: 1.公报中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清镇市2008年领导干部手册》为准。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总产值绝对数均为当年价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人口数由2007年的常住一年以上口径变更为常住半年及以上口径,人均指标均按常住半年人口计算。 4.城市建设方面数据为城建局系统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