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罗县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7.24亿元,比上年增长6.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06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7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9%和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和3.0%。全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5.57万平方米,农村住宅竣工面积55.62万平方米。 社会保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年末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56506人;参加失业保险47472人;参加医疗保险41037人;参加工商保险95823人;参加生育保险28309人;全年全县共征缴各项社保基金15070万元,比上年增长22.4%。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社会发放率达100%。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全年各类社会救济对象总人数13818人;比上年增加1193人。全年共投入救灾款45万元。全县纳入低保人数7506人,发放低保金339.4万元,比上年增加29.7万元。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安置率达100%;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全年共增加补助4万元。再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县”称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69人次。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按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