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鹤山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5 江门市鹤山市统计局

全市敬老院11间,社会福利院1间,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床位数630张,收养人员360人,其中市社会福利院床位数200张,收养人员103人,社区服务设施25个,散居供养212人,集体供养资金101.1万元。我市年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290元/月,农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160元/月。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302户7692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1025人,落实保障资金667.6万元。全力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全市捐款捐物2000多万元。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人口数据以公安户籍人口计算,常住人口为江门反馈数据。 3.主要农产品产量增长速度的计算基数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做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