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永顺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5 湘西州永顺县统计局

体育事业不断发展。永顺县灵溪一完小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永顺籍运动员田营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马继游获蹦床团体第四和个人第五名。

十、资源与环境保护

主要资源:境内有5公里以上河流70条,年平均径流总量为87.58亿立方米,淡水总面积3.63千公顷,水力资源蕴藏量36.98万千瓦;林木积蓄量为505.45万立方米;煤理论蕴藏量为330.5万吨,磷矿为7683.6万吨,铁矿为1176.2万吨,钒矿为2.15万吨。

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全县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经营管理城镇水平有所提升。整治了临街门面乱倒乱排行为,县城脏乱差现象有所改观。企业专职环保人员7人,工业用水总量7.64万吨,有废水治理设施2套,日处理能力0.02万吨,运行费用为5万元,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3.11万吨,排放达标率为52%,工业废气排放量11150万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0.31万吨,处置0.31万吨,,“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430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05年末全县总户数132644户,增长2.94%,总人口494177人,增加2537人,增长0.52%;当年出生5891人,当年死亡982人,人口出生率为11.97‰,死亡率为1.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99‰。当年迁入2054人,省内迁入1512人,省外迁入542人;迁出2004人,迁往省内1281人,迁往省外72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3834人,占总人口的12.92%;少数民族人口421897人,占总人口的85.37%,其中土家族37254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8.3%;苗族4677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1.09%。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05年全县单位从业人员为16563人,比上年减少525人,其中国有单位15117人;减少4752人;城镇集体单位1148人,减少146人;其它单位298人,增加96人。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3754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3144万元,增长10.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87元,比上年增长12.87%。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408元,比上年增长10.53%,其中人均工薪收入为3379元;经营净收入999元;转移性收入122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01元,增长11.2%,其中工资性收入242元,增长37.5%;家庭经营收入1370元,增长5.06%;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89元,增长78%。

居民消费结构出现新变化。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829元,其中人均食品支出1579元;人均衣着支出570元;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517元;人均购房和建房支出87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24%。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0辆,家用电脑20台,普通电话68台,移动电话148台。人均居住面积23.1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1436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6.46%。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74台,电话机29台,移动电话12台。人均住房面积23.86平方米。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抓好就业工作。强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积极向上争取养老保险调剂金和再就业资金,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4033人。以优抚、五保等困难弱势群体为重点,发放城镇低保资金613万元。年内完成3所乡镇敬老院新建改建工程。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准确数据以2005年《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