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永顺县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加强监管。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建设项目环评率达100%,项目的污染处理设施“三同时”执行率达100%,新的污染和自然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12项主要污染物增量减少。全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8起,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调处污染纠纷10起。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椐县公安局人口年报统计,年末全县总户数124279户,增长2.48%,总人口491211人,比上年增加8387人,增长17.37‰,当年出生6756人,当年死亡204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75‰,当年迁入6347人,迁出301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9963人,占总人口的12.21%;少数民族人口为376594人,占总人口的76.67%,其中土家族33295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8.41%;苗族4189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11.12%。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02年全县单位从业人员为19112人,比上年减少409人,其中国有单位17481人;城镇集体单位1366人;其它单位265人。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8347.1万元,比上年增长11.9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830元,比上年增长16.43%。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椐抽样调查,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260元,增加56元,增长4.65%,考虑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2002年,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达到97%以上;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参保94%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80%;参加失业保险达到65%;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的人数达到11000多人。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准确数据以2002年《统计年鉴》为准。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